广州锋泽广告有限公司_户内外广告_大型广告牌_LED显示屏_广告灯箱

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是什么

时间:2024-03-19 13:16:15 浏览量:69244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是什么?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确认:

    资产支出已发生;借款费用已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生产活动已开始。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j借款费用应当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

    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索(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已经达到建造方、购买方或者企业自身等预先设计、计划或者合同约定的可以使用或者可以销售的状态。企业在确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时需要运用职业判断,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据经济实质判断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时点,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际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如果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分别建造、分别完工,企业也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别下列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1.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2.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经分别完工,也不能认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整体完工时,才能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才可停止资本化。

    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与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如何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怎样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2)一般借款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三个条件: 对于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和汇兑差额,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这里所指的资产支出有其特定的含义,它只包括企业为购置或者建造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活动,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建造等。但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却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建造活动的情况,如只购置建筑用地但未发生有关房屋建造活动就不包括在内。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突出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已不再区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只要符合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条件即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及核算有哪些技巧?

    “一般借款工程支出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这里核算的实际上是工程占用的一般借款的本金,即一般借款的支出情况,因为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不同,即一般借款用途不固定,不是为工程专门借入的,所以在核算其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时,要核算工程占用的部分,又因为工程不是在同一个时点支付一般借款,所以支出的每笔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将各次支付的一般借款简单相加,所以需要考虑权数的问题,权数的分子是一本借款占用的时间,分母是核算的资本化期间。“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实际上是多笔一般借款的综合利率,因为一般借款用途不固定,所以企业在支出一般借款时是分不清支付的是哪笔一般借款的,所以这时不能随便用哪个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所有一般借款本金放在一起,把所有一般借款利息费用放在一起,计算一个综合的利率,这样不管支付的是哪笔一般借款,都是全部本金的一部分,那么都可以使用这个综合的利率来计算利息费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综合利率时要考虑借款借入的时间,如果在核算的资本化期间内,借款不是在期初就存在的,那么就会涉及权数的问题。比如在某一年内,占用了两笔一般借款,一笔是在年初借入的,一笔是在7月1日借入的,这样前者核算的是一年的利息费用,后者在本年只需支付半年的利息费用,所以此时资本化率=(前者一年的利息费用 后者一年的利息费用*6/12)/(前者全部本金 后者全部本金*6/12)。“一般借款利息支出资本化金额”这里就是计算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即有多少利息费用可以予以资本化,它等于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占用的本金)*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利率)。

    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各类资源免费分享。

    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建造期间必须多长借款费用才能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里没有时间要求,理论上讲,多长时间都可以。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了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同时,规定了暂停资本化的要求: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资本化期间?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2)一般借款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扩展资料: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 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润表上反映。确定简介专门合同(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一般借款(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据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关于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

    资本化率应该是答案1,资本化率算的是一般借款的平均利率,跟你企业工程暂停期间有什么关系,分子的利息应该是实际当期应付给银行的所有利息(不剔除工程暂停期间和费用化期间,为当年应付利息,包含资本化和费用化),分母是对应期间的本金加权。而要考虑资本化期间的是“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这个数,这个数就要考虑你一般借款当年使用的资本化金额(要剔除非正常中断暂停期间),最终才能准确算出资本化利息=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什么是资本化,什么是费用化,怎么区分,什么时候资本化,什么时候费用化?

    资本化亦称资本结构或投入资本。公司资本中所包含的股本、债券等的分布情况,它反映的是公司中各种债权人权益与业主权益的比例。

    费用化是一个会计名词,主要指研究与开发支出在发生当期全部作为期间费用,体现了会计的稳健原则。

    区别:费用化就是把花的钱计入管理费用等费用科目,资本化就是把花的钱算到特定的资产头上,如为了开发无形资产开发阶段花的钱一般计入到无形资产的成本。

    资本化的条件

    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支付现金是指用货币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的购建或建造支出。转移非现金资产是指将非现金资产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与安装,

    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主要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的实质上的建造或者生产活动。

    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费用化:完工后的利息费用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各项条件?

    首先,借款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界定条件,不是你想资本化就资本化,想费用化就费用化。其次,借款费用资本化,意思是这部分的费用发生的时候计入资产的成本中去,以后随着资产折旧逐渐转成损益。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借款费用为什么资本化呢?这个从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角度理解会好一点。比如,建造的这个大楼,未来会带来收益,那么建造大楼时发生的费用,相应的在未来确认。这样做可以平滑利润,使得利润表不至于一笔大额的开销产生巨幅波动。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至少要同时满足1个前提条件和3个基本条件,才能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即转到资产的成本中去,不满足条件就要费用化,发生时就要确认损益。1、1个前提条件借款必须是为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产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该资产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建造、安装、调试等等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长时间指的是必须超过1年。如果建造一个厂房,只建造了3个月就能用了,那么该厂房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能费用化。2、3个基本条件满足前提条件后,又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后,才能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比如建造厂房,已经向建造方支付了建造款;(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已经从银行或其他机构拿到了这笔借款,签了借款合同并生效;(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就是这项资产已经开始建造了。例子:1月1号取得借款,2月1号开始建造厂房,3月1号支付建造款,那么3月1号开始资本化,之前2个月费用化;另外,停止资本化的时间点是资产已经达到可以使用状态了。此时再发生借款费用就直接费用化了。例子:1月1号取得借款,2月1号开始建造厂房,3月1号支付建造款,次年6月1号厂房开始使用。如果借款合同期限是2年,那么次年6月1号后发生的借款费用都要费用化了。

    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是什么呢?

    借款开始用于建造在建工程开始资本化,在建工程完成转固定资产时停止资本化,中途连续3个月非正常停工,这三个月的也得费用化。还得注意加权数,你的借款不可能一下全部投入,部分存银行。

    会计-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问题?

    无论从实务看,还是从理论讲,都是根据原话“非正常中断超三个月的,中断期间暂停资本化” 你看问题思考得很全面,很好 具体中,由于发生当月或者未达到3个月标准时,无法准确判断出来,此时,我们应当继续资本化。

    待发生非正常中断已经连续中断3月以上时,将已经资本化部分利息调出到费用中即可。即使开始发生时已经是年底十一二月,也不用更改处理方式的。

    怎样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1.利息资本化金额。利息资本化金额要与资本支出挂钩,其量化公式是: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式中的两因素又都有其相应的确定方法: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天数/会计期间涵盖天数)

    对资本化率,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果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其公式为: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式中的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账务处理

    对于当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同时,为了准确反映企业在建工程成本中借款费用所占的金额比重,向企业管理当局和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单设一个“借款费用”明细科目,来反映企业每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这样,在每一会计期末或者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根据当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作如下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借款费用

    贷: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等

    对于外币专门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在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在建工程—借款费用”,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若是发生汇兑收益时,则借记“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借款费用”。

    对于不能资本化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则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另外,对于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在其发生时应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根据其发生额,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应当将其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哪些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   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   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润表上反映。   一、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的存货中,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二、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据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三、借款辅助费用的处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辅助费用的发生额,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按照实际利率法所确定的金融负债交易费用对每期利息费用的调整额。借款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其发生额并进行处理。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根据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比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或者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   非正常中断与正常中断显著不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比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阶段必须暂停下来进行质量或者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建造工作,这类中断是在施工前可以预见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须经过的程序,属于正常中断。   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比如,某企业在北方某地建造某工程期间,正遇冰冻季节,工程施工因此中断,待冰冻季节过后方能继续施工。由于该地区在施工期间出现较长时间的冰冻为正常情况,由此导致的施工中断是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属于正常中断。

热门话题 更多